发布时间:2025-02-02 11:08:34
在办理农村房屋买卖的手续时,您首先需要向所在地的镇级国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在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申报材料之后,镇级国土管理部门将依据申请人提交的产权归属资料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会实地进行准确的勘丈、全面的调查、并对结果进行公告。
在此基础上,再上报到国土管理局进行审核,核准之后进行注册登记,最终发放房产证。
对于农村房屋过户,需要注意的是,当房屋所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发生变动以后,若要提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申请,则必须提交下列必备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明确材料;
(6)其他必需的补充材料。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申请农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需附带提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关于该转移事项被同意的说明性文件或证据材料。